本市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进展有序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市委、市府的部署,切实加强本市拆迁管理,全力推进旧区改造,积极调整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开展“数砖头加套型保底”、多元安置、事前征询制等拆迁新机制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平稳推进拆迁新政和旧改工作的同时,市房管局狠抓拆迁行为的规范管理,在全市在拆基地开展了以“阳光拆迁、规范操作”为主要内容的“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活动,并专门下发了相关文件。
目前,全市已有卢湾区、杨浦区、黄浦区、闸北区、徐汇区、虹口区等区共20余个拆迁基地参与了“创建活动”,涵盖了市政项目、旧改土地储备项目、商业开发项目。对参加活动的拆迁基地,市房管局审核批准后授予“创建规范拆迁示范点”铭牌,同时要求“创建示范点”基地必须严格执行“房屋拆迁五项制度”(即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承诺书制度、监管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本市有关拆迁政策和基地补偿安置方案操作,坚持“阳光拆迁”,实行结果公开。市、区县房管局加强对“创建示范点”基地过程监管,对举报、信访查实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查处。“创建活动”的开展,对规范拆迁秩序、重塑拆迁人的诚信、形成良好的拆迁氛围,起到了明显的示范推动作用,具体做法有:
一、创新互动机制,赢得居民信任
实施新政以来,一些新拉开的“创建示范点”动迁基地,打破常规,召开基地居民大会,介绍新机制、新政策;同时打破了原由政府职能部门和拆迁公司内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的惯例,召开居民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和建议,还设置了意见箱接收居民意见。通过动员居民参与、尊重居民意愿、完善动迁方案,使动迁方案更符合实际,更贴近民意,使动迁工作深入人心,推进速度明显加快。
二、创新诚信机制,倡导阳光心态
首先,通过对动迁政策、“两清”资料、特困对象、安置结果等的上墙公示,发放《规范管理承诺书》、《告动迁工作人员书》,要求动迁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宣传政策,严格规范动迁行为,严格把握动迁政策尺度,使得“阳光动迁”政策深入人心,增强动迁政策的阳光透明度。
其次,通过统一制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电子文本,对动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所有签约协议使用电子版本,并制定审核签约流程,规范签约行为。通过强化规范操作、控制自选动作,提升动迁工作人员的谈判水平,杜绝暗箱操作。
再次,通过发放《友情提示》以及电视、录像、卡通片等多种方式的宣传,加强对动迁居民心理预期的准确引导,努力营造阳光动迁的社会氛围。通过反复宣传规范操作的制度,争取“早走早得益”,不靠“开口子、送政策、一放了之”来打破僵局,打消动迁居民的观望情绪和对动迁政策前后是否一致的疑虑,提升动迁居民对阳光动迁的认可度。
三、创新组织机制,形成推进合力
在“创建示范点”动迁基地引入“四位一体”全方位联动的工作机制,即成立拆迁安置工作组、住房保障与特殊困难认定工作组、安置评议审核工作组、社区联络工作组等四个工作组,一起负责动迁工作的具体落实,各司其职,合力推进,使动迁工作由原先单一动迁公司实施,转变为与社区(街道)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的工作氛围。通过发挥部门组织优势,特别是调动和发挥街道社区在居民群众亲和力和纽带作用,加强了与居民的联络和沟通,有利于对矛盾的疏导和化解,确保了拆迁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
四、创新监督机制,构建和谐氛围
在推进“创建示范点”基地过程中努力构建第三方参与的监督机制,确保创建活动的成效。要求在“创建示范点”基地组建由房管、街道、信访、人大、政协、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对拆迁基地的矛盾调处、方案平衡、特殊困难、裁决调解等一系列疑难问题进行综合评议,使得动迁居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为了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人士在动迁过程中的作用,市房管局还专门成立了课题组进行了调研,并开展了律师参与拆迁活动的试点。通过试点,既促进了依法行政,也协调化解了双方矛盾,又引导了居民理性诉求,从而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推进了拆迁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