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区县明年底实现达标教育部与上海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日前,教育部在京与北京、天津、上海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专门作出指示,强调要把义务教育工作作为造福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与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共同签署了《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上海提出,将根据本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至2012年底全市18个区(县)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并通过市级人民政府认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成协议:教育部将对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区(县)进行审核认定,对通过审核认定的基本均衡发展区(县)授牌;对上海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开展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实验、创新区域教育内涵发展机制等国家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提供支持和指导,推广有关经验和做法;支持上海市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探索建立持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探索建立体现上海特点的体制机制;通过国家级媒体对上海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展示;通过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对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予以支持,通过国家组织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支持上海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上海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共建共享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