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日前,本市公、检、法、司四部门结合实际,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
《实施细则》在全面贯彻《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具体要求的前提下,总结和提炼了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十年来的发展成果,将公、检、法、司各部门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个别化矫正,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建设等方面的成功探索固化为常态制度。《实施细则》共十章,七十二条,具体明确了本市公、检、法、司四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详细规定了调查评估、法律文书和人员交接、日常监管、奖励惩处、矫正终止以及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流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性。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公、检、法、司四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构建了公、检、法、司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并全程接受检察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调查评估的程序和效力。三是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和管控。四是强化了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执行力。五是强化了日常行为奖惩和司法奖惩的有机衔接。六是严格规范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程序。七是强化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