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以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等为重点抓紧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市经委认真贯彻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上海分会场会议有关精神,以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社会节能和节能监督管理等为重点抓紧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1)结构节能。尽快修订产业能效指南,抓紧制订行业和产品的能效标准,尽快明确淘汰劣势企业的名单;抓紧制订劣势企业的淘汰实施方案,重点是结合世博会选址、苏州河综合整治、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继续加大污染能耗大、产出水平低、生产工艺差、社会就业少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的淘汰力度;对于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把能效准入关,制订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强监管,建立项目评估问责制。
(2)技术节能。大力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十大节能工程”建设;抓紧梳理出各区县节能工程项目,加快推广运用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
(3)管理节能。建立和完善节能工作网络和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合力推进相关工作;抓紧梳理各区县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实施分类管理;市经委、区县将分别重点抓年耗能在50000吨以上和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推进计量标准、各项节能降耗指标等分解落实到位。
(4)社会节能。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载体,市区联手,加大节能降耗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
(5)节能监督管理。以市场机制为中心,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组建和培育一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措施;尽快建立节能降耗指标体系、监察体系和考核体系,对节能降耗未达标企业予以曝光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