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堵违规上海严查基金从业人员信息披露错漏行为
为从源头杜绝基金从业人员违规可能,近日,沪上监管部门下发《关于做好辖区公司从业人员及其亲属申报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相关信息披露,对错报漏报信息的从业人员本人、亲属的基金、股票投资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求基金公司应于3月20日前上报。基金公司自查自纠完成后,监管部门将进行专项检查。
要求基金公司自查自纠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少数基金管理公司未严格审核从业人员上报的员工及其亲属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码存在有意漏报或错报情况。为规范信息申报行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上海地区监管部门对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及其亲属信息申报做出了严格规范。
为使基金公司严格自我规范,该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要求所有正式员工对其上报的本人及亲属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等人员亲属信息范围比照任职资格登记表要求确定,其他从业人员亲属信息自查范围应至少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
在基金公司完成自查自纠之后,监管部门将进行专项检查。公司应开展员工上报信息专项核查工作,并将证件原件扫描存档。对于核查发现相关信息仍然存在错报或漏报的,公司应对相关员工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对其本人、亲属的基金、股票投资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通知要求各基金公司应于2012年3月20日前形成核查工作总结通过电子报文平台上报。
完善基金内部管理
此次对基金从业人员及其亲属信息的申报与检查,意在建立完备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模式。因此,监管部门首先要求各公司应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及其亲属身份证号码信息及其他投资报备信息的申报、登记以及审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员工及时更新投资报备信息,对上报信息定期核查,做好检查留痕,确保员工报备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监管部门将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申报信息的核查工作。一旦发现公司员工及其亲属身份证号码信息仍然存在虚假、漏报,或者员工报备的投资信息存在瞒报、错报且公司未履行核查职责的,监管部门将依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高管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