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下发相关指导意见涉职工利益方案须经职代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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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4月5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等9家单位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事业单位的工会主要负责人应当进入改革领导小组,工会代表应当进入改革工作班子,参与改革的各项工作。事业单位要将改革的任务目标、发展方向、阶段性工作措施等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还应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事项的执行情况提交职代会审议,接受职工代表监督。单位内部自行制订的岗位聘用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职业年金、对职工的考核奖惩等方案草案,以及转企改制中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操作方案草案等,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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