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市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和投资理财类广告
近期,本市工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房地产和投资理财类广告为重点开展广告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房地产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广告、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原价回购、年回报率、无风险投资、融资、投资升值回报等内容,以及对房地产项目的用途、位置、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等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在专项整治中,工商部门将重点整治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发布证券投资咨询广告、利用宣传炒股软件和书籍等形式变相发布证券投资咨询广告等违法行为;重点规范收藏品广告中对收藏品性质、质量、特点、价格和投资前景等作虚假表述,严格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重点查处经济小区招商广告中明示或暗示可帮助垫资验资、可减免行政规费或提供税收优惠以及承诺办照办证期限和结果等内容。
专项整治期间,工商部门将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发布的房地产、投资理财类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并对其他形式发布的广告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企业和房地产中介企业所属门店以及售楼处散发、摆放的印刷品单页、宣传册广告开展综合巡查,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