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交通执法重点检查停车场新修订上海停车管理办法明年起实施
10月29日至31日,本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连续三天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代号为清风八号的执法大检查。除公交、出租、轨道交通、省际客运等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外,此次行动还重点对停车、汽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行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查处不规范经营或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清风八号整治行动也将停车行业作为检查重点之一。记者前天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上海岳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偌大的停车场下停满了车,却有一个汽车美容店铺光明正大地占用了2-3个车位洗车。除此之外,还有在停车位上堆放杂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停、车辆安全通道处停车等现象,执法人员一一责令停车企业当场改正,并表示将不定期进行复查。
新修订的上海停车管理办法明年起实施
本市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193.7万辆,私人小汽车数量达到120万辆。停车矛盾也日益突出,对本市停车场(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修订的《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昨天,市交港局针对新修订内容在官方网站作了解读。
《办法》删除了警告这一罚种,对不按规定支付道路停车费、超时停车的,规定责令补交停车费,并处以罚款。无法查实机动车驾驶员身份的,要求机动车所有人通知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仍不接受处理的,将此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擅自将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挪作他用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专门规定:对住宅小区与商务楼宇等之间可能存在的停车位利用时间差现象,明确可实施错时利用的政策原则,并规定市、区、乡(镇)三级政府部门的具体推进职责;明确可根据街道社区的具体情况,利用道路空间资源开设时段性道路停车场。
此外,《办法》还强化了临时停车场设立和运营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