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对本市流通领域空调器质量进行监测
近期,市工商局对本市流通领域21家经销企业经销的22种家用空调器进行了质量监测,基本涵盖了本市流通领域的品牌,经检验,合格21种,不合格1种,合格率为95.5%。
本次共监测12个项目,其中电器安全检测项目8项、性能检测项目4项,从监测情况看,本次监测的22种商品中,安全项目全部符合标准,仅有1种商品的性能指标“能效比EER”不符合标准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2005年3月1日,国家出台了《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对房间空气调节器产品率先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规定分体式的空调4500W以下(包括4500W)能效比要达到2.6以上才可以销售,也就是说每消耗1度电要产生2.6个单位以上的冷气才能满足要求。而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销的标注为“LG”牌的规格型号为LGKFR-23GW/B31TA的分体挂壁式房间空调器,经检测,该商品的能效比EER实测值为2.48,未能达到GB12021.3-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所要求的限定值2.6的标准,这就意味着要达到同样的制冷效果,其耗电量将增加,能源消耗增大。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将依法责令经销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商品,限期整改,未经复查合格,不得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