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十四项新政提升浦东口岸服务功能
8月28日下午召开的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座谈会透露,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推出14项新政,进一步优化浦东国际商务环境,提升浦东口岸服务功能,增强浦东国际竞争力。
浦东新区作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国家战略的核心功能区,拥有海空港集聚口岸优势,外向型经济取得跨越式发展,层次不断提高。随着产业层次的提升和国际化程度的加深,企业参照国际惯例、探索制定适应高科技产品进出口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检验检疫新模式的需求越来越大。此次出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支持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简称“十四条意见”),针对浦东企业的发展实际,结合信用管理,推出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降低费用、节省时间的监管措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国家质检系统口岸管理和服务上有了新的探索和突破。
“十四条意见”以建立完善的检验检疫政策环境、推动进一步开发开放为核心,支持开展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重点围绕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化大通关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和建设公共安全平台四方面进行支持。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支持推进品牌战略,深化标准化示范试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中医药等重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支持探索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维修中心等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支持以现代物流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制定适合高科技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支持农产品扩大出口;在深化大通关建设方面,支持浦东大通关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支持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支持探索出入境人员管理模式改革;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支持浦东建立统一的诚信体系,结合分类管理,给予诚信企业便捷检验检疫措施;在建设公共安全平台方面,支持建立信息资源交流共享平台,支持建立食品、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体系和监控网络。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副局长葛志荣,市委常委、副市长周禹鹏,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杜家毫,副市长周太彤,上海2010年世博会执委会专职副主任、浦东新区区长张学兵出席昨天的座谈会。
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十四条意见"
1、国家质检总局将支持和参与浦东利用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工作,优先支持电子通关、提货单电子放行等在地方电子平台试点。
2、对企业研发中心用于研发和测试的生物材料、设备等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3、开展对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工程等重要技术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力度。
4、鼓励出口食品企业实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出口食品生产管理模式;优先考虑浦东新区符合条件的种植场、养殖场备案,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对国外注册。
5、支持浦东新区率先按照企业申请、联合征信、社会公示、政策叠加、滚动淘汰的原则,由多部门联合推出诚信名单,在浦东新区建立统一的诚信体系,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机构积极参与,提供企业诚信信息,并结合分类管理,给予诚信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6、对浦东新区出口生产加工企业,在审批、备案、注册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对具有特色的优势产品,在中国名牌产品目录设置和免检(验)给予优先考虑。
7、研究并支持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和政策统筹,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各类特殊监管区的功能和政策优势。研究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新模式,支持洋山保税区港国际中转业务发展。
8、探索会展贸易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改革创新,促进浦东新区会展业的发展。
9、支持浦东新区总部经济发展,研究跨国采购中心和维修中心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对浦东地区采购和物流中心统一采购与全球配送的出口货物集中实施报检和检验检疫,降低物流成本,适应现代物流发展。
10、探索上海检验检疫机构制定适合高科技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提高高科技产品生产企业在分类管理工作中的分类等级。
11、加大对IT产品、机电产品等高科技产品免验工作的力度,对优秀大型国有企业的免验工作实行简便申报、简化程序、快速发证。
12、对上海企业进口旧机电,在风险管理和加强检验监管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便利,减少环节、降低费用、节省时间。
13、对进境木质包装实施抽查制度,针对来源不同国家风险高低,确定相应抽查比例,并实施动态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木质包装标识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优秀企业可以采取减少抽查比例和先行通关后在工厂或其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等便利措施。14、支持在浦东国际机场率先探索和实现检验检疫、海关、边检三个部门"三单合一"的出入境人员管理模式和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