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中院公布执行典型案例老赖被禁坐飞机当天付清款
昨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今年来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通报称,截至今年10月,全市法院共收执行案件5553件,与去年同比增加1406件,增幅33.9%;申请执行标的额为325401.97万元,与去年同比增加221033.66万元,增幅212%;结案2728件,比去年增加62件,增幅2.2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全市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为63.36%,实际执行率为58.37%。
金沙县法院执行局受理夏芝力、周远学等人申请执行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28起工伤案件,这些案件分别于今年1、2月立案。涉案当事人较多,案件标的较大。执行局干警分为几个工作组调查,多次对河边煤矿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终,金沙县长坝乡河边煤矿支付全部款项,其中,执行标的额总计1582483元。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受理王某申请执行袁某、曾某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袁某、曾某对执行工作极不配合,也没有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更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的期限履行义务。因二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均在四川,执行员曾多次到四川执行均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和其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二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和财产状况,本案暂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据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将二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以及限制从事设立公司、银行贷款等行为。3月上旬,被执行人袁某、曾某得知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动与执行员联系,并迅速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同意二被执行人在今年4月20日前以45万元彻底了结该案,但二被执行人在交纳了31.5万元后又继续拖延执行。直至6月1日,被执行人曾某在购买机票,被告知其已经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无法为其办理购票业务时,曾某至此意识到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性,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作出愿意立即付清剩余全部执行款的承诺,并于当天履行了剩余13.5万元的执行款。
至此,一起长达8年之久的执行案圆满执结,彰显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惩戒和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