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与文明共辉映市路灯管理所服务社会共建和谐见闻
军民共建
路灯所自1999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指导下,在地区党工委的帮助下,一直把与社会共建,看作是企业文明建设和提高员工素质的重要途径;多年来乐此不疲,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截至目前,路灯所已先后与五个部队单位,即73091部队、南昌陆军学院、徐汇区武装部、上海武警总队三支队一大队一中队和上海武警总队三支队一大队一中队和上海武警总队三队一大队二队等到建立了军民共建关系;与地方两个单位,即上海市公安局交警高架支队和上海市盲童学校等到建立了共建关系;还与两个社区单位,即枫林街道医枫医清居委会和田林街道长春居委会等建立了共建关系。
在与此同时3091部队共建中,双方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互动”的原则,各自发挥行业优势,不断探索军民共建新路。路灯所充分发挥企业特点开展的“军营亮灯工程”,支援了部队营区建设,改善了军营环境。“军营亮灯工程”的开展,有利于部队战备,有利于部队安全,有于队训练,共建活动受到了上级首长的一致好评。
同时,路灯所在部支持配下,把部队作为员工的国防、革命传统教育和民兵训练基地。路灯员工分期分批到部队接受军事训练,接受国防教育、形势教育、保密教育、法制教育及革命传统教育。在受训期间采取连队式管理,与部队官兵同吃、同住、同训练。通过集训,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提高了,组织纪律性和国防意识也增强了,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全面发展。在这样积极有效的联动下,路灯所连续三届被评为“上海市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社区共建
住社区,路灯所与徐汇区田林街道长春居委会和枫林街道的医枫医清居委会建立的共建关系,开展系列的共建活动,且共建活动频繁,形式多样,为和谐社区做了大量的工作。与医枫医清居委共建中,每年在“学雷锋”的日子里,路灯所都会精心组织人员,以多种形式开展优质服务,如:安装路灯、更新路灯灯具、维护路灯;同时,开展帮困助残、帮困助学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向居委的复退、转业军人送上慰问品,召开座谈会,请“老兵”讲我军光荣传统。在每年的重阳节都组织纪念活动,把居委200多名老人请到一起,欢聚一堂;给每个老人送上一碗“长寿面”,送上一块节日蛋糕,使老人们深感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幸福。
为了丰富社区的文化娱乐生活,路灯所通过调研,协助居委办好社区活动室,根据社区老年人多的特点,每年都出资为活动室订上《老年报》《参考消息》《康复》《大众医学》等报刊杂志,深受居民的喜爱和欢迎。每年“七一”,与社区一起组织纪念活动,双方党员欢聚一堂,畅谈党的伟大历程,交流保持共产党人先进性的经验等。今年“七一”之际,路灯所又特意为他们献上一份“党员纪念卡”和绿色环保照明灯具。有的老党员行动不方便,参加座谈会有困难,路灯所的领导就***进行拜访,送上“路灯人”的一点心意,这些老党员很受感动。
学校共建
路灯所从1999年开始与上海市盲童学校开展共建活动,至今,已有9个年头了。与上海盲童学校共建,首先,想到的是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扶残助残是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社会公共美德。几年来,双方开展了学习交流,组织各类型的联欢会、座谈会等,互相勉励,互相学习,促进了路灯所与上海市盲童学校的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盲童学校绝大部分学生有光感即低视力,需要有适宜的灯光,路灯所针对性地实施了“校园亮灯工程”,使校园亮了起来。
校园亮灯工程给盲童学校带来了社会的关心和温暖,不仅照亮了盲校的道路,也照亮了全体师生心灵。路灯所通过组织参观、座谈、主题班会、捐款助学等方式,使员工受到深刻的人生观教育。盲童们身残志不残,坚韧不拔的好学精神及对党、对社会主义强烈的感恩思想、将来报效祖国的情怀,也深深地教育和感动了路灯所员工,员工们的思想受到了感染和熏陶,因而更加珍惜岗位,更加热爱本职工作。路灯所的扶残助学爱心活动,点燃了盲童们心灵中的“灯”,“路灯人”在扶残助学的道路上,也被社会认可,取得了“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上海市路灯管理所市区所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以“一强三优”发展战略目标和“三抓一创”工作思路开展工作,多年来已形成传统的社会共建项目,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各种共建活动,创建和谐企业、服务和谐社会,促进了企业和社会和谐,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
企业精神:努力超越追求卓越
上海市路灯管理所市区所,是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从电公司下属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专业管理单位,担负着城区约53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道路路灯和部分里弄街坊灯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目前,管辖的灯盏数为10万余盏,路灯总功率达26055千瓦。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每年新建投入的路灯盏数以10%的速度递增;路灯设备完好率、亮灯率均达到上级考核指标;人均管理路灯、劳动生产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从1999年以来连续四次被上海市质量协会评为“上海市用户满意服务单位”,2006年又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随着上海市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为了适应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路灯也从单一的照明功能拓展成为城市标志性景观之一,成为体现城市两个文明建设面貌的重要窗口,路灯所的发展之路将越来越宽广。
近年来获得主要荣誉
1上海市2004年第十二届、2006第十三届文明单位
2上海市2002年第十届、2004年第十一届,2006年第十二届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3上海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4上海市1999年、2001年、2003年、2005年用户满意服务单位
5上海市2005年、2006年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
6上海市科学技术博览会“高架道路无线电路灯监控系统金奖”
7上海市社会公益特别奉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