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走向规范化静安区首拟合同示范文本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也有统一合同?这件新鲜事儿就出现在本市静安区。记者近日了解到,为了使政府购买服务更加科学有序,静安区在全市率先拟定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示范文本,特别强调对社会组织的资质审核和项目的绩效评估。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静安区五年前开始进行此项尝试,其中,区经委、区外经委等部门已将外资企业年检、业务培训等职能委托给商业联合会、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等社会组织,各个街道也逐步将非法定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建设的热情。五年来,静安区的社会组织已先后承接了政府部门50余类社会事务性工作,服务范围也从过去的社区服务向社会管理和社会事务领域不断拓展,并形成了一系列初步形成品牌、拥有较强社会影响的社会组织。目前,静安区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达到11.5个,高出全市平均水平近一倍。
去年,该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社会组织联合会,统筹全区的社会组织。这一方面使得全区的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项目时可以突破地块限制,同时也避免了社会组织在功能上的重复,实现了资源优化组合。
2008年,静安区又瞄准了新的发展目标。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中间人,将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范化过程中担负起重要职责。记者了解到,在近几年的实践中,虽然静安区各部门在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时都会与后者签订合同,但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和固定的流程。为了使政府财政支出更加严谨,同时提高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区正在拟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示范文本,并统一购买服务的流程和标准。根据合同示范文本,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丙方,有责任对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进行评估,并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绩效评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部门服务项目的资金,溢出部分只能用于自身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