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将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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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审查修改《上海港口客运站管理办法(草案)》,拟于今年11月上旬召开该规章草案的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将针对草案中“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进站上船规范”、“客运站内举行客运服务外活动规范”和“暂停客运站营运规范”等公众较为关心或者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
听证会主要议题的背景情况介绍和相关条文内容,以及听证代表(个人、单位)报名表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请分别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听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01@sha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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