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试点社会组织补充养老金年金制度
目前,上海有各类社会组织8776家,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推出新型补充养老金的“年金制度”,将让他们改善老有所养吃上定心丸。10月31日下午,社会组织建立年金制度试点的27家单位举行签约仪式,标志着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社会组织“年金制度”。
在现代社会良性运转的架构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是同行的“三驾马车”。各类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共同构成了社会组织,承担着许多社会公益职能。市社团局政策协调室负责人李彭源说,我国的社会组织发育相对迟缓,无论是经济活动能力、吸纳就业能力,还是国民生产总值贡献率,都远未能尽如人意。李彭源说,改善他们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切实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
政府将采取税收优惠、税前列支等经济手段,鼓励社会组织自愿为从业人员办理新型补充养老基金,“每个社会组织每年缴纳多少年金,每个从业人员能受益多少,并非‘一刀切’,而要由社会组织内部民主决策。”李彭源打比方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退休后,没有年金,只能吃“光面”;有了年金,经营得好,就能吃上“排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