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颁发新修订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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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市教委近日颁发新修订的《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法》新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适用范围、中小学学制、中小学班级学额、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在本市借读的规定、学生学业考核与综合素质评价、处分申诉权、学生社保学籍卡、学生成长记录等。
新《办法》规定了本市中小学学生转学的条件及申请转学需提供的材料。
新《办法》对可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借读的对象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在各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新《办法》规定,本市高中年级班级的学额不得超过48人,初中、小学年级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实施小班化教育的班级学额在30人以内。新《办法》还明确了学生申领社保学籍卡的时间。
新《办法》将于今年4月开始在全市中小学全面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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