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确定2006年上海统计法制八项要点工作
据从市统计局获悉,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统计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全面启动统计“五五”普法,规范涉外调查行为,依法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本市确定了2006年上海统计法制八项重点工作:
1、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改《统计法》的调研工作。一是在《上海统计》网站和上海统计杂志上刊登统计法修改意见征文启事;二是分别召开区县统计局、部分委办局和法学界有关专家学者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统计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为修改地方统计法规做好准备。
2、适时启动统计“五五”普法。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在总结统计“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规划,组织编写普法宣传教材,正式启动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围绕第二次农业普查和《统计法》修改十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和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效果。
3、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认真抓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要围绕本市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抓好对工业、房地产、服务业和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抓好统计违法单位整改情况的回访检查和教育培训;三是抓好对综合上报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
4、继续搞好统计巡查工作。2006年,市统计局将继续对部分区县的政府统计工作进行巡查,进一步加强与区县统计局的沟通,强化监督和指导。
5、积极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