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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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根据安排,每轮三年行动计划结束的第二年,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区、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考核周期为3年一次。今年该局将主要考核区县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环境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区县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公众参与和公众对本区环境保护情况的满意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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