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餐饮业卫生力争两年内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市卫生局8月12日宣布,从现在起至明年底,对全市餐饮业食品进行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两年内使本市的餐饮和学生集体供餐行业、以及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达到“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环境整洁、管理科学、操作规范”目标,使本市餐饮业的食品卫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这一长效管理机制内涵包括:重点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采购食品索证验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操作卫生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推进实施良好操作规范(GMP)和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HACCP)。
为达到这一目标,本市将实施“两项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食品卫生监督等级和计分管理制度。本市将在餐饮等行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试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作为单位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由具备相关学历及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担当,明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设置食品卫生管理员或食品卫生管理员不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企业,将不予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但在明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设置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或专职管理员不符合条件的,将不能通过年度验证;今年起,本市将对餐饮业、学生集体供餐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等级管理制度,将根据企业的硬件设施、卫生条件等评定食品卫生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落实“四项措施”。一是按照“分级政府、分级责任、分级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二是加强法制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餐饮业等;三是强化食品卫生监督职能,有关部门将实施追踪监督制度;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