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建立中职毕业生就业公告制度
上海市教委日前召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会议指出,学校在招生与学生就业两个口子上都负有责任,要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以市场为需求办出学校特色。从今年起上海将统一统计口径,建立每年度上海市中职毕业生就业情况公告制度。
会议提出,把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作为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导向的基本思路,要通过面向企业、面向市场的就业教育,进一步凸显上海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扩大发展空间,提升内涵质量,提高中职学校学生的职业综合素养,培养更多更高质量的适应上海经济高速发展的“蓝领”人才,并由此进一步实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转换和职业学校办学思路的转换。市教委副主任瞿钧在会上提出,各校校长要从“就业教育”的角度来调整专业设置,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来确定职业教育的方向,规划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强就业指导以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
会议透露,中职毕业生就业情况公告制度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由各校在每年10月15日前上报,经市教育科技服务中心汇总后由市教委择日予以公告。要求各校在每年9月1日起进入“上海市职成教育在线”(www.shedu.net)的“网上办公系统”,依照各校领取毕业证书生成的名单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校长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