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落实中央两办通知精神做好党报党刊发行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4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农委、市新闻出版局日前下发《关于落实中央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报刊发行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在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同时,认真做好中央和上海党报党刊发行,规范本市报刊发行市场,促进报刊业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提出,党报党刊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不延期、发行数量不下降、发行范围不缩小。意见明确本市公费订阅报刊的限额标准,郊区村一级公费订阅报刊的最高限额每年为10000元。限额经费原则上由村级组织在确保党报党刊发行的前提下自主订阅。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村一级公费订阅报刊的限额标准并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明显突破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的,要严肃处理。
意见提出,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的同时,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狠刹报刊征订中摊派和变相摊派的各种行为。市新闻出版局设立举报电话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对报刊摊派行为的举报,并按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查处,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摊派行为。
市新闻出版局日前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报刊摊派行为的举报。举报电话是:***370176转6205、6206;传真是:***33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