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合并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诊疗费和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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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本市将于11月1日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诊疗费和挂号费予以合并调整,市医保局近日部署实施准备工作。
此次调整,一级医院诊疗费基本不变,二级、三级医院分别调高至10元、14元。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市医保局召集各区县医保负责人,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并对各定点医院现行计算机系统及结算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要求各定点医院在11月1日前做好相应的计算机收费程序调整工作;关注定点医院及参保人员反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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