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市新闻出版局答记者问
问: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这个办法的出台有何积极意义?
答: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闻记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这个办法的出台及实施,适应了新的管理形势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是巩固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是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活动,依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
问:去年以来,全国对新闻机构记者证发放进行了清理,上海做了哪些工作?
答:2003至2004年,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对上海新闻机构记者证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报纸和广播电视的新闻记者证换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截至今年2月底,共有75家新闻机构3441份记者证通过审核。3月1日新办法实施后,旧版记者证一律作废。持旧版记者证的新闻记者以及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问:新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对新闻记者证核发和使用作了哪些规定?
答:新闻记者证是经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核发的用于在新闻采访活动中证明新闻记者合法身份的证件,各媒体不得将无证人员擅自聘为新闻记者并指派其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新记者证管理办法突出强调了几方面的要求:1、明确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新闻机构的主管单位以及新闻机构对新闻记者证核发和管理等环节的职责,强调了新闻机构对所属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的管理职责;
2、规定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未经年检的新闻记者证一律注销;
3、加大对记者证申领和使用中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处罚新闻机构为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和持证新闻记者从事经营性业务等违规行为;
4、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制作、发放用于新闻采访活动的证件。对非法仿制、伪造、假冒新闻记者证的组织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利用假记者证进行非法活动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请问新版记者证和旧版记者证有哪些特点?
答:新版记者证名称统一为“新闻记者证”,统一编号,统一证件样式,同时采用高科技防伪技术,可有效防止不法分子仿冒伪造,并建立“中国记者网”,网址为http://press.gapp.gov.cn,新闻记者证申请、审核、注销、吊销、年度审核等各项管理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社会公众可随时通过“中国记者网”核验记者证真伪,并对新闻记者的违规行为以及假记者的非法行为进行举报。
问:各被采访单位在接受新闻采访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必须持有新闻记者证,并应在新闻采访中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被采访者有权要求采访者出示新闻记者证,如无法出示的,被采访者可拒绝接受采访。新闻记者证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非职务行为、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若被采访单位发现采访者有上述行为的,可立即向采访者所在的新闻机构或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举报。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记者队伍和新闻采访活动的管理,有利于新闻机构依法运行,也有利于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基层单位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新闻出版总署已在“中国记者网”上设置网上举报功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新闻队伍的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