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菌痢监测方案在十省市开展监测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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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细菌性痢疾的监测工作,制定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卫生部近日印发《全国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试行)》。
《方案》提出开展全国常规监测和监测点监测。河南、上海、甘肃、黑龙江、福建、贵州、青海、安徽、北京和山西开展监测点监测,上述各省以县(区)为单位选择2个具代表性的监测点,其中农村点和城市点各1个。监测点要开展菌痢临床诊断病例准确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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