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表明全市食品安全情况进一步好转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05〕16号)中确定的12项重点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作为今年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今年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超市食品卫生管理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督的通告》,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制定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同时,组织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超市(大卖场)食品专项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市场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7万多户次,处罚案件2874起,处罚金额490多万元,保持了监管高压态势。与市经委联合发起由全市21个超市参与的《超市食品安全倡议书》,引导各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
在此基础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区(县)分局每月对辖区内的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并将每月检查情况上报市局。根据检查的情况和检测的数据,对不合格食品及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增强了执法的威慑力。此外,还配合市人大,对超市(大卖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执法检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期,各区(县)分局对超市(大卖场)的熟食、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等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的肉品、蔬菜、豆制品、水发产品、熟食等重点食品继续加强监管,开展巡回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各项检查指标进一步好转。
1、超市检查情况
共检查各类超市178家,基本上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但农工商超市松江张泽分店仍未建立,建制率为99.9%;卫生管理人员的配备率达100%;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证上岗率达到99.8%,与上轮检查持平;散装食品销售环节卫生状况指标均达到97%以上,其中售卖时使用工具户数达到100%。
经营熟食卤味食品的超市共121家,占检查总数68%,检查指标中,贮存销售温度条件符合要求数比率由上轮检查的93%上升至99.2%、超保质期(隔夜)熟食销售户数比率由上轮检查的7.8%下降至5%;消毒、二次更衣落实户数、熟食标签符合要求户数所占比率与上轮检查持平,其余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改刀熟食标明改刀时间的比率由上轮检查的83%下降至75.2%,下降近8%,当日未销售完熟食处理记录户数由上轮检查的96.9%下降至90.1%,下降近6%;定型包装食品标签符合要求和包装完整的品种数达到98%以上,无超过保质期销售品种。
2、批发(集贸)市场检查情况
共对768户批发(集贸)市场进行检查,未查见添加非食用添加剂产品和禁止经营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略有上升达到92.4%,黄浦、卢湾、静安、嘉定、松江达到100%;共检查经营熟食摊位数1169个,其中无卫生许可证摊位67个(占5.7%),比上轮检查(8.7%)下降3%;无当日销售完熟食处理记录摊位数420个(占35.9%),比上轮检查(41.5%)下降5.6%,出现问题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宝山、奉贤、闵行三区;共检查6768个熟食卤味,索证不全有1033个(占15.3%),比上轮检查(18.7%)下降了3.4%,问题主要集中在宝山、南汇、奉贤三区;共检查2602个豆制品摊位、7458个品种,其中有537个品种索证不全(占检查总数的7.2%);有152个摊位销售品种与送货单不一致(占5.84%);344个摊位冷藏条件不符要求(占13.2%);共检查5983个肉制品摊位,有235个摊位进销台帐不符,(占3.9%),比上轮检查(1.2%)上升了2.7%;371个摊位冷藏条件不符要求(占6.2%)比上轮检查(9.8%)下降3.6%;45个摊位无检疫证和交易确认单(占0.6%),与上轮持平。
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超市、批发市场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