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权益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1月25日,《关于开展维护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
有关资料表明,今年以来查实违法单位数和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别与去年同期下降了22%和11%。但是,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同时也发现劳动者维权方面的一些问题。
四种侵权现象仍然存在
执法检查组发现,部分企业还存在四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
欠薪欠保。今年上半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存在欠薪行为的单位2024户,拖欠各种社会保险费行为的单位6123户,其中拖欠综合保险费占70%。
违法超时加班和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超时加班单位625户,涉及劳动者5.6万人。
部分国有企业在转、改制中侵犯职工劳动权益,主要是部分经营者将转、改制简单地等同于减人。
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稳定性受到影响。
安全生产仍有隐患
执法检查组在对174家企业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关键部门和岗位的操作人员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不少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连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和自我逃生救助知识都不懂,不具备上岗的条件。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有的没有按照规定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
还有,部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一些中小型非公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部分非公企业仍未建工会
据市总工会统计,本市开业的2万余家外资企业中,已建工会组织的仅5600家。执法检查组所发现的53家未建工会的企业,均为非公企业。
在组建工会的一些非公企业中,常以影响经营自主权等理由,拖延或拒绝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一些企业在签订集体合同中存在着“一个文本管百家、一份合同管多年”,使合同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