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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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市卫生局会同市农委、科委等部门加强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主要措施:组建联合工作小组,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存储、运输、携带、使用和处置环节进行监督,并对实验室设置标准、人员及实验活动情况展开检查。一旦发生病原微生物感染或泄漏事件,将立即启动有关应急预案,防止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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