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总队积极加强排污申报填报管理
近日,由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排污费征收科召集召开了2006年度排污申报填报工作培训会议。各区县负责企业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和有关排污费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出席的会议。
针对2005年度排污申报工作和数据汇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会议中结合了排污费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对以下的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讲解和说明:
一、企业排污申报数据录入及注意事项
在2005年度的申报工作中,部分企业在填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表》中有漏填、错填现象,部分区、县监察支队在数据录入、审核、核定过程中未严格把关,导致汇总数据有误。因此,会议上要求各区、县支队负责排污申报的有关人员,在数据录入、审核、核定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汇总数据的完整、正确。
二、《排污申报核定工作表》的数据汇总说明
《排污申报核定工作表》是《排污费征收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申报数据录入后生成的一张汇总表。该表是国家总局监察察局要求上报的报表之一。从2005年度排污申报的情况来看,存在着部分汇总数据不符合逻辑关系。例如:
1、煤炭合计量<>燃料煤量+原料煤量
2、油料燃料合计<>重油量+柴油量+其他油类燃料
3、新鲜用水量<>自来水量+地下用水量+地表用水量+其他用水量
4、用水总量<>新鲜用水量+重复用水量
三、《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中企业用排污申报软件的生成和使用说明
《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中企业用排污申报软件主要是为了各监察支队申报数据时减轻数据录入时的工作量。会议中对该软件的生成和使用做了介绍。
四、排污申报数据的上报
申报数据的上报届时按国家总局监察局的统一部署进行。
五、申报、审核、核定过程中的其他一些注意事项
1、申报数据录入时,注意《排放污染物申报统计表》中的计量单位和《排污费征收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申报数据录入时的单位一致。
2、重点行业和重点流域的介绍
3、《排污许可证》的介绍
此外,会议上还简要介绍了《上海市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单机系统数据接口》。为贯彻***、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要求,本市将从2004年10月1日起,通过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行收缴分离改革。总队开发完成的《缴款书数据接口系统》就是为了配合使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上海市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并与之进行有效的数据交换,进而达到开票信息的及时上传,排污费收缴入库信息的及时查询等目的。目前,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察支队和嘉定区环境监察支队已开始使用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