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对参加春运机动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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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凡是一年内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以及一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半责以上责任,或者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都不得从事春运工作。
据悉,市交警总队于1月4日起至25日,对本市参加春运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普查,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普查范围:春运期间驶出本市的9座(不含9座)以上营运客车;从事春运车辆的驾驶人。凡是一年内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以及一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半责以上责任,或者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都不得从事春运工作。普查内容:检查车容车貌、制动、方向、轮胎、废气排放、擅自拆装座位等项目以及有关春运车辆驾驶人的情况。
车辆临检合格后,交警支(大)队凭春运专项临检的GA468-2004检验记录单、承诺书、营运证、行驶证核发2006年《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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