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两地教育评估合作协议日前签约
为了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领域的合作,促进教育评估资源的共享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联动,作为“长三角”现有的两家省级教育评估机构――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和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于日前在沪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沪两地教育评估合作的协议书》。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和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是全国建立最早且力量比较强的教育评估机构,在全国教育评估机构中有着较大的影响。多年来,双方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学术交流、人员互访、专家互派等方面都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江苏省教育厅达成的加强教育合作的意见精神,经两家评估院共同协商,为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共同开拓两地和全国的教育评估事业,决定签订加强两地教育评估工作合作协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沪两地教育评估合作的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合作:
1.通过工作访问、简报交流及网站互通等渠道经常交流两地教育近况和教育评估工作的信息。
2.加强两地间教育评估人员的交流,双方互派评估人员到对方参加有关项目的教育评估和短期评估工作。
3.建立两地教育评估专家库,实行教育评估专家的资源共享,涉及两地主要的教育评估工作,可分别邀请对方的教育专家参与。
4.进一步加强两地教育评估机构的全面合作,包括集合两地教育评估研究力量,共同申报全国或地区性的教育评估研究课题;集中两地的教育评估力量,为全国培训教育评估人员。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接见了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代表团一行。他提出:两地评估院要加强人才、信息的交流,合作建立信息网络,“长三角”地区教育评估专家的资源要共享,并要加强交流合作的力度,如在组建教育评估专家组的时候,可在江、浙、沪三地各邀请三分之一的专家,在需要的领域还可以邀请香港的专家。
在当前江、浙、沪三地政府大力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将此次合作置于区域教育联动发展的框架之中,并把“长三角”教育合作和联动发展所必需建立的交流机制、协调机制、同域管理机制落到实处,旨在共同建设教育高地,增强教育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推进整个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合作协议的签订推动了在教育评估领域实行“三互”,即:两地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以及教育评估工作的信息“互通”;两地学校和就业市场对学分、毕业证书的“互认”;两地教育评估资源的“互流”。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和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沪两地教育评估合作的协议书》的签订,将使苏、沪两地的教育评估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