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上海国资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思路
□如果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在短期内大面积退出,民营经济没有能力立即填补这一市场空间,将会使产业供给能力骤然下降,引起经济的剧烈波动,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在上海这样一个国有经济份额较大、国有企业较集中的大型中心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经济的退出,应该是一个渐进有序的过程
□国有企业经营者缺的并不是自主经营权,他们调动企业资产的权利甚至比外资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更大,他们缺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企业的技能
□防止国有资产在流动中流失的重要手段是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交易机制,凡属非上市的国有资产交易,不论是整体重组、剥离重组还是管理层收购,都要在产权交易所这个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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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走渐进式改革道路
在计划经济时期,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国有企业数量较多,加上改革起步较迟,所以国企改革的任务很重。如果不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将会引起大的经济社会震荡。
在这方面,上海的做法是:第一,在经济增长较强劲的时候出台国企改革的大动作,给改革以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同时也减轻因改革而使大量工人下岗的压力,给再就业创造较好的条件。第二,国企改革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基本同步推进,在国企改革的同时,逐步建设住房、养老、失业、医疗的社会保障框架。这就大大减缓了改革的社会成本压力,既有利于国企改革的顺利推进,又基本实现了计划经济社保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保体制的过渡。第三,上海的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有进有退是一个渐进过程,这与我国的渐进式改革道路相适应。一般来说,国有经济的规模不仅取决于经济上是否必要,而且取决于政府的管理能力。从经济必要性看,现在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经济份额过大不仅没有必要,而且还会影响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生成;从政府管理能力看,无论在财政上,在企业管理上,在监督手段上,要管理好庞大的国有经济,都相当困难。既然国有经济份额过大是不适宜的,那么就不应该维持或继续扩大国有经济份额,而应该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内实行非国有化。非国有化的操作原则是指通过产权的市场交易,使国有经济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经营领域,但国有资产价值总量并没有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经济的退出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也要有一个过程。从总体上看,现在的民营经济在规模、实力、品牌、信用等方面远不如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完善的融资渠道和强大的供给能力更是一种市场优势。如果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在短期内大面积退出,民营经济没有能力立即填补这一市场空间,将会使产业供给能力骤然下降,引起经济的剧烈波动,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另外,如果国有经济迅速退出,但有效的市场管理体制尚未建立,将会引起经济秩序的极大混乱。
由此可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上海这样一个国有经济份额较大、国有企业较集中的大型中心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经济的退出,应该是一个渐进有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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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改革与开放的关系,通过与国际市场的对接改革国有企业治理机制
上海的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公司制的思路实施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在企业组织形式上都已经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尽管有许多企业尚带有“形式”的痕迹,但至少已有了一个公司制的框架。因此,上海深化国企改革的任务虽然是对企业组织形式作进一步完善,但主要是改善企业内部治理。
现在的国有企业已不同于以往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企业。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的市场化取向比较明显,他们中的大部分也确实想把企业搞好。但国有企业的内部制度特征决定了它的经营管理者的“官场”意识强于“市场”意识,国有企业作为政府科层组织系统的一种衍生物,其内部经营管理层具有向上负责的倾向。加上长期的计划经济积习,使得国有企业有“低市场化”表现,在市场技能、竞争手段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诸如市场研究、品牌经营、产品开发、营销策划等,多数国有企业都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有一定差距。现在,国有企业经营者缺的并不是自主经营权,他们调动企业资产的权利甚至比外资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更大。他们缺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企业的技能。在经营上技不如人,必然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
在这种形势下,上海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切入口应该是规范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企业治理的核心是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市场化经营能力。根据上海现有的条件,在操作上可以运用“嫁接”手段,即让国有企业融入国际高端产业体系,通过与国外跨国公司和国际市场的直接对接,形成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提升企业的市场意识和市场技能。具体有三种通道:一是对一些资本实力和经营力量较强的企业,通过海外直接投资、产品全球销售和原材料全球采购等国际外包化生产系统,及海外资本市场的融资运作,发展成为有竞争力的实业型跨国公司。二是与国外跨国公司(如上海大众、上海通用等)合资,形成与国际市场接轨的企业制度和运作模式。三是进入国外跨国公司供应链系统,借国外跨国公司的垂直分工体系发展壮大自己,并通过学习、仿效来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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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资产流动中进行资产重组,构建有效的产权交易市场
这里需要形成三方面认识:第一,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要让国有资产流动起来。国有资产流动如监管不力,可能造成流失;但如果不流动,则会发生隐性流失,即所谓“冰棍”现象。所以,要确立流动才能盘活、流动才能增值的观念,在资产流动中进行资产重组,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第二,国有资产流动的定价是一个核心问题。在资产评估中通常用帐面净资产来确定国有资产的价格,这在企业内部的会计帐目中是合理的。但如将此作为企业资产交易的定价,则不合理。成本或重置成本决定价格是计划经济的逻辑。市场经济的逻辑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任何一种资产的定价都应该是市场定价。在市场定价中,一是要引入需求方的因素;二是要考虑该资产的未来收益预期。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最后确定的价格可能低于、也可能高于帐面净资产。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交易价格低于帐面净资产就是国有资产流失。第三,防止国有资产在流动中流失的重要手段是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交易机制,这是能否真正实现市场定价的关键。上市公司的股权协议转让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非上市公司的资产转让、资产重组由于交易形式多样,信息披露和监管不一定严密。建议凡属非上市的国有资产交易,不论是整体重组、剥离重组还是管理层收购(MBO),都要在产权交易所这个交易平台实施挂牌交易。这样,一方面可以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合理的资产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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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权利集中,权利、义务、责任平衡对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以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有两大弊病:一是权利和责任不对称;二是管理权分散。国资管理部门基本上不对国有资产经营亏损负责,既不负无限责任,又不负有限责任。没有这种企业经营财务结果的责任约束,国资管理部门的管理权利就会缺乏制衡机制,很容易发生偏差。至于管理权分散,主要表现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使得统筹协调存在不少障碍,也降低了管理效率。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受同级政府委托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它是一个行使国家所有权的部门,基本上以股东的方式行使权利,并承担责任,所以这些机构的权利要集中。首先,权利集中意味着责任的集中,形成权利和责任对称关系,并用法律确定下来,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其次,权利集中可以将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统一,有利于排他性地行使所有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也有利于统筹协调和总体工作的推进。这里,关键是对“管事”如何把握。具体来说,应该把握以下几个重要环节:一是国有资产流动、交易的监管;二是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管理;三是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可按不同行业制订不同的最低投资额控制标准)。这些事权也应力求运用市场手段,通过中介机构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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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上海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体制的思路
上海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是国资、国企阶段性改革的产物,随着形势和条件的变化,其行业分割、政企不分的弊端日益突出,有必要实施进一步的改革。第一,组建3―5家跨行业的大型国有控股投资公司,由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直接授权经营。其职能:一是对重要的企业实行国家控股;二是主要按照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开展资本经营,提高国有资本的质量和经营绩效;三是从战略上调整国有资本的配置,加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体现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第二,未被组合到上述3―5家大型国有控股投资公司的其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其下属企业基本通过资产重组改制成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不再控股。在此过程中,因国有资本退出而产生的收益,一是用于职工安置,二是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这一改革过程一旦结束,意味着这些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也就完成历史使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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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条件
从上海的发展要求看,需要着重培育以下制度条件,以增强制度供给的弹性:(1)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使政府职能切实转移到社会管理、市场秩序监管及公共服务方面。消除行政性垄断,不与民争利。(2)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创造资讯、资源自身流动的条件,使上海成为全国和国际资源流动的中心。同时,政府要提高规划及管理水平,尽量减少因资源和要素(主要是资本和劳动力)大量流动所带来的负面效应。(3)保护财产权利,保障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以高效率的司法制度有效惩治侵权、盗版、垄断、失信等行为,使上海成为资本保存和资本增值的理想之地。(4)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特别要完善最基本的社会救助系统,尽可能扩大这一系统的覆盖面,同时尽可能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维持社会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条件。(5)进一步改革投融资体制,主要是发展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有效率的资本市场是资本流动和配置的基础条件,是决定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制度效率的关键环节。(作者:赵晓雷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