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中小学招生政策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本市正式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生告知制度和招生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市教委4月22日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从今年起,包括各初中、小学新生招生计划数、学校收费标准、办学条件在内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将通过书面和网上公示两个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据初步统计,今年本市户籍小学新生人数近10万,初中预备班新生人数约11万。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坚持以招收“就近免试入学”新生为主的原则,各区县将根据区域内适龄入学儿童人数分布和学校布局,合理配置,为每个孩子提供就近免试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额。公立转制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市教委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公立转制学校)挖掘办学潜力,扩招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
各区县须向社会公示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和信息包括: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实施意见和办法(含公立转制学校招生办法);各学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学校新生招生计划人数和招收“就近免试入学”新生人数;民办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含学生宿舍标准)和师资等办学条件,以及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市教委有关人士表示,实行招生告知和公示制度既为家长选择适合孩子的教育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也有利于社会各方对学校招生过程实行监督。
为了推进素质教育,市教委再次重申,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含公立转制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通过组织书面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类实验班;经批准的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可采取小学推荐或通过体育、艺术技能测试招生,但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选拔。小学阶段不宜举办实验班、特长班。民办学校如面向全市招生,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相应住宿条件。
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