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领导与网民网上共商交通安全
4月29日晚上,“美亚”网站着实“火”了一把,上百名市民通过“聊天室”,与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等领导,就“五一”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网上交流。
聊天从8时半开始,200多位网民的提问就排起了长队。诸如新的交通安全法与传统意义上的交通法规区别,新法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新规定,快速处置法的具体内容等问题,向公安机关领导做了提问。
出租车司机李师傅问:新的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行为有哪些特别规定?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长说,一是要求市民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的意识。法律提高了处罚罚责,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通行规定,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违章,确定了更高的罚责。二是明确了实行事故现场快速处置。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一位居住在长宁区的王姓市民问,道路交通法实施给普通群众有什么好处?市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回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确立了管住重点,方便一般,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总体思路,提出了依法管理的原则、方便群众的原则。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工作中,尽可能为交通参与人提供便利,从而保障交通参与人进行交通活动的顺利实现。
不少市民就每一位交通参与人应当如何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发表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