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欢迎外省市来沪办旅行社
在上海旅游节隆重开幕之际,上海旅游业加快了扩大开放的步伐。近日,市旅游委出台若干政策,鼓励外省市有实力的企业、集团通过投资、参股、兼并、收购、迁移本部等方式来沪经营旅行社业务,同时吸引国内外旅游业人才来本市旅游企业任职。
据介绍,来沪投资企业只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即:总部迁移来沪的旅行社企业,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国际旅行社前50强或国内旅行社前30强;在沪自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在沪注册的独资、控股(相对控股)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在沪注册企业连续两年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以视同大企业(集团),享受本市大企业(集团)在投融资等方面的20余项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在本市注册的旅行社,有关部门还将实行创汇、结汇奖励办法;对于符合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接待进入本市游客数达5000人以上等条件的在沪注册企业,在其开设第11个营业部起,将免收保证金。
有关部门还表示,国内外熟悉国际惯例和WTO规则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来本市旅游企业任职,还将享受落户等方面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