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抚州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综合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0号)、《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抚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字[2017]50号)文件精神,市医保局组织评估专家对申报了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32家医药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得分达标的医药机构共21家,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医药机构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电话,向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或市医保局稽核科反映。
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联系电话:0794-8227556
市医保局稽核科联系电话:0794-8622167
***:医疗机构名单.doc
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