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凭证≠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在办理社保业务过程中,不少参保人员常常容易混淆社保转移凭证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给自己正常办理业务带来一定影响。
市社保征稽局工作人员解释:社保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尽管字面义接近,但适用范围、政策依据、表样制式及业务流程都截然不同。
社保转移参保缴费凭证是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需要开具的重要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两种类型,表样制式和填写内容由人社部统一规定。目前,参保人员将社保关系转出宜昌城区时,需携带身份证到市社保征稽局转移窗口开具社保转移凭证,再到转入地申请。参保人员将社保关系转入宜昌城区时,则应携带转出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凭证前来办理。
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是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单位资质评定、银行按揭贷款、职称评审、法律诉讼等业务时需要出具的证明资料。我市城区从2016年起正式开通社保电子证明,参保单位和个人可直接通过登录市民E家打印。
(市社保征稽局 魏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