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每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都会调整。它的调整依据是什么?这是许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
市社保征稽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主要由两个方面确定:一是缴费基数,以宜昌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准,基本养老保险有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个档次,基本医疗保险只有100%一个档次;二是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10%或5.5%。
2017年度(即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我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为47193元,基本养老保险按九个档次的年缴费标准分别为:56***元、6607.2元、7550.4元、8493.6元、9439.2元、14157.6元、18878.4元、23596.8元、28315.2元。医疗保险按10%、5.5%的比例年缴费标准分别为:4719.6元、2595.84元。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自主选择相应标准缴费。
(市社保征稽局 郭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