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城区开始申报201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城区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将于7月11日启动,8月31日结束。
据了解,新的核定年度内(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城区将恢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原缴费费率。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6.5%恢复为7%;工伤保险中二、三类行业的缴费费率分别由0.8% 、1.8%恢复为1%、2%;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6%恢复为0.8%。
同时,城区将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凡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 1660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8280元/月,高出300%以上部分不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2013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33030元(2760元/月)。
据悉,与基数年报同步启动的还有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社会保险书面稽核工作。除2014年新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外,其他参保单位需一并填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
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凡在2014年6月30日前有职工增减变动的,应于6月30日前申报完毕;2014年6月30日以后申报职工增减的,须在办理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结算后的次月才能办理职工增减变动申报手续。
(市社保征稽局晏晓倩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