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采矿权2010(01)号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2006]109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暂行规定》(鄂土资规[2009]1号)、《兴山县采矿权有偿出让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兴山县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兴山县黄粮镇金家坝建筑用石灰岩矿的采矿权(编号KG[2010] 0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主办单位及地址
主办单位:兴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8号
二、 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兴山县黄粮镇金家坝建筑用石灰岩矿的采矿权(编号KG[2010] 01号),采矿权属无争议。
2、矿山位置:该矿山位于黄粮镇金家坝村,距兴山县城古夫镇直距12公里。
3、矿区范围:拐点 X值 Y值
1 3463496 37486535
2 3463566 37486682
3 3463506 37486710
4 3463438 37486561
共四个拐点。
4、矿区面积:0.01平方公里;
5、开采深度:标高+1000至+1043米;
6、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台阶式开采;
7、开采矿种:建筑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122b)421 千吨。
8、最低设计规模:10万吨/年。
9、有效期限:伍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三、 竞买资格
1、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兴山县国土资源局将对竞买人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竞买人凭竞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挂牌活动。
四、 竞买人需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竞买者,自2010年1月15日起可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每套500.00元),并在2010年2月4日前持下列资料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预审,预审合格方可参加竞买活动。
1、竞买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委托竞买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70万元以上(含70万元);
8、与竞买标的物要求相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五、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之前,除缴纳采矿权价款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费用外,还应同时支付编写评审《地质勘查报告》的费用叁万元整。
六、 挂牌报价时间
2010年2月5日8:30到2月23日16:00时;
七、挂牌地点: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八、挂牌起始价33.68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九、揭牌时间:2010年2月23日16:00时
十、揭牌地点: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一、报价方式:书面报价单
十二、报价地点: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务室
十三、竞买保证金及缴纳方式:竞买保证金叁万元整,交付至兴山国土资源局财务股。凭收款凭证参加报价活动。
十四、未尽事宜可咨询或索取有关资料。
联系电话: 2587121
联系人: 武长珍
联系地址: 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