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和居民门诊慢性病首次实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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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日前,宜都市人社局对《宜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首次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疾病种类、准入标准、月定额标准三个方面实行了统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分别由原来的18个和8个病种调整为现有的24个病种,临床常见多发的糖尿病、高血压属于门诊慢性病病种之一。修改后的《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举将从很大程度上增加门诊慢性病的覆盖范围,特别是城镇居民的待遇将得到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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