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理农民工工伤专户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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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待悉wf记者从市征收稽查处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参保行为,切实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城区将从2012年7月份起,对原以劳务派遣公司名义开设的“农民工工伤保险专户”统一按“五险”参保。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参保人员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能及时享受工伤待遇,各参保单位须在今年7月份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年度申报(逾期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由单位自行负责);待8月份进行年度结算之后,再将农民工工伤保险专户的人员一次性转入单位,按五险统一核定征收,同时关闭农民工工伤保险专户。
据悉,按五险统一征收后,原以农民工工伤保险专户参加一险(工伤保险)的人员将享受五项社会保险相关待遇。
(王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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