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城区企业退休人员丧抚金标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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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2011年度宜昌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于近期公布。从2012年元月起,宜昌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也随之进行调整。
根据新调整的丧抚金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12年元1日后死亡的,其家属可领取其丧葬补助费***95元、一次性抚恤金21***8元。新执行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合计比去年增加3583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不再进行调整。
2012年1-5月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其丧抚金待遇与新标准之间的差额部分,市养老保险管理处将予以补发。补发资金将支付到死亡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存折或***上,家属可于6月10日以后到银行查询补发的差额部分。
(宜昌市养老保险管理处 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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