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2012年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不同的医疗保险服务内容,将226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成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类医疗机构147家,主要是仅承担职工个人账户刷卡服务的诊所;二类医疗机构44家,主要是承担职工个人账户刷卡服务及慢性病门诊统筹、居民门诊统筹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类医疗机构35家,为承担住院统筹服务的医院。
对医疗机构分类后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一是根据三类医疗机构不同的管理重点,签订不同类别的协议,对协议执行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二是对三类医疗机构采取不同的日常监督管理方式。对一类医疗机构,采取自我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如被举报有违规行为则***现场查处,二类医疗机构采取医疗费用审核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配合现场抽查,对三类医疗机构则采取现场重点监管;三是对三类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年度考核办法。对一类医疗机构实行违规次数惩罚制,年度违规次数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二类医疗机构实行日常管理评分制,年终评分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三类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考核制,年终根据分级管理考核的指标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考评,将考评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