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处将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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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我市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将于下周开始。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是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宜人社发[201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我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指标》的内容对其上年度医疗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基础管理、门诊管理、住院管理、医保信息管理、参保人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共计43项。按照考评结果,定点医疗机构考评等级将划分为四级,考核得分在950以上为AAA级,800—950分为AA级,600—800分为A级,600分以下为无级别。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按照申请、考评、审定、公示、公布、备案的程序进行,本次考评结果将于4月通过新闻媒体以及网站向社会公布。(王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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