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实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制防范虚假申报推进阳光审批
为落实广大参保群众对退休审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企业和职工虚假申报,防止退休审批工作人员失察失误,提高退休审批公信度,日前,宜昌市人社局出台文件,建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制度。
该制度规定,公示对象为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的提前退休人员(含各县市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单位、从事工种、从事特殊工种起止时间、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身份等情况。公示主要渠道是在《三峡日报》劳动保障专刊公示,同时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http://rsj.yichang.gov.cn/)。 公示时间从发布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电、来信、网上举报或其他方式,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6056390)就公示对象在提前退休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反馈查核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市人社部门登记建档,根据反映问题的内容、性质分类办理:匿名反映的问题,如事实不清、线索不明、无从调查核实的,作存查处理;匿名反映的问题,如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署有真实单位、姓名或当面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后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截至9月底,市人社部门已先后公示9批272人,其中4人受到举报,市人社局均进行了调查核实。宜都某企业一职工受到近20名职工举报,经核查,确定为制造虚假档案,市人社部门坚决停办了其提前退休手续。
市人社部门提醒,非特殊工种职工提供虚假档案办理提前退休,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属违法行为。相关法律人士提醒,对通过提供给虚伪文件等虚构事实,骗取社保基金的,可以欺骗罪查究刑事责任。
(市人社局办公室,养老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