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工作全面启动
记者从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获悉,2012年度(2012年1月——2012年12月)城区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已全面启动,从今年9月1日开始,在校学生可直接到所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2012年度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与往年相同。政府财政补助后学生本人只需缴纳30元,低保人员及重残人员个人不缴费。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两张一寸照片等材料在所在学校办理登记、参保手续。而续保人员只需在学校办理续费手续。逾期未参保的视为断保,断保后续保需从办理续保缴费手续3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胡毅 闫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