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社局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再添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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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近日,《秭归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认定暂行办法》出台。该办法有力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秭归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是指以吸纳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项目为主要对象,以培育创业经营主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返乡创业园。创业园的建立为农名工就业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发展平台,鼓励和帮助农民工返乡投资兴业,进一步推进就业扶贫,共同努力建设新秭归。
创业园主要分两种类型:工商业创业园和农业创业园。符合《暂行办法》中申报条件的对象可提出申请,由乡镇人社中心受理,报县就业局评估审核,县人社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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