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顺利完成2700余名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夷陵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近日,夷陵区认真落实23℃人社服务活动,送政策、送服务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和统计调查工作,为符合条件的2706名中小学教师现场进行了职称过渡。
明确工作职责,过渡工作准确到位。针对此次职称过渡工作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的情况,夷陵区人社局结合开展的23℃人社服务活动,积极主动与教育局联系,共同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为让广大教育工作者明政策,少跑路,将资格审核环节再造,采取分批次,亮程序、直接到现场集中办理的工作方式,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填报《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填报汇总表和《花名册》,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将过渡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教育、人社部门同步实行初审、汇总和确认,并将结果同时上报主管部门。整个过渡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责任明确,确保了过渡工作准确、平稳、有序。
规范职称系列,打通职称评审通道。将原来的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合并设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幼儿园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设置了从正高级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相对应。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使中小学教师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健全了制度体系,打通了其职称晋升的通道,对于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严格评聘程序,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对于通过评审(包括起点确认)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按照过渡中新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开展工作,对因岗位设置原因未聘任到对应岗位上(高职低聘)的教师,按取得任职资格最高级别予以过渡,现聘任岗位不变,以后择优聘用到对应岗位时应给予适当倾斜。整个过渡方法为后期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任务的落实起到了推动作用。(夷陵区人社局 韩昕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