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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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为进一步关心照顾离休干部,根据省、市工作布署,从今年1月起,全面提高离休干部的护理费补助标准。
根据规定,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8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00元,解放战争时间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
这次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整是继2014年之后的又一次提高。目前,我区共35名离休干部调整了护理费,5月将按照原经费渠道落实到位。(缪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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