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启动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11月15日,五峰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各乡镇长及相关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参会。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2017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60 周岁以上老人为100 元/人。集中缴费时间从2016年11月15日到12月31日,外出务工城乡居民返乡参保缴费可延长至阳历2017年2月底。(五峰人社局 朱红、陈昊顺)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8 22:45:39重新编辑